东南大学全职博士后首聘期为3年,聘期期满前应参加聘期考核。根据聘期考核结果,博士后可提出延期或续聘申请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在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总期限(含多次进站)不得超过6年。
根据《东南大学全职博士后岗位聘任考核办法(试行)》,拟出站博士后在聘期期满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聘期考核。
1、原则上,聘期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续聘在至善博士后岗位;聘期考核合格(不含延期考核合格)的博士后可申请续聘在普通博士后岗位。第二聘期时间、薪酬待遇组成方式等与第一聘期一致。
2、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,原则上按退站处理。确因科研需要,经合作导师、所在学院和学校人才办审批,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可适当延长3-12个月,延期期间待遇由合作导师承担。延期期满考核合格,办理出站手续;延期期满考核仍不合格,办理退站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