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合培养博士后(含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)退站,包括博士后个人申请退站和被设站单位退站两种情况。
博士后在站期间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博士后研究工作的,可向学校提出退站申请,具体流程如下:
1、填写《东南大学博士后退站审批表(联合培养博士后)》,经合作导师签字,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、填写《博士后人员离校单》,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。
3、将《退站审批表》和《离校单》交至学校人才办审批备案。
办理时间:每周二、三、四,09:00-12:00,13:30-16:00
办理地点: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35室人事人才服务大厅
4、收到全国博管会退站完成短信后,到学校人才办领取退站备案材料。
方式一、现场领取:每周二、三、四,09:00-12:00,13:30-16:00;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35室人事人才服务大厅
方式二、顺丰到付:请将博士后姓名、收件人姓名、收件地址、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103009093@seu.edu.cn。
※说明:退站博士后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规定的相关政策。人事档案、户口转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博士后人员退站后,应将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转至人事(劳动)关系接收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将户口按照有关规定迁移至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