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犯罪记录证明&政审办理

发布者:龙黎发布时间:2025-07-24浏览次数:11

1、有固定表格,且表格内有部门或院系意见的,先由部门或院系填写完毕并签字、盖章后,再到保卫处政保科办理。

2、无有固定表格的,先由本人所在部门或院系出具证明后,再到保卫处政保科办理。



业务联系:保卫处政保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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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牌楼校区沙塘园2号保卫楼302室,025-837926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