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由永乐高60net和国际合作处共同审批。出国(境)期间待遇按管理规定执行: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东南大学教职工出国(境)相关待遇的通知》(校人字[2017]9号)
2、填写《
东南大学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(境)研修申请表.doc》,经合作导师、院系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,交学校人才办审批;
3、通过国际合作处审批,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请查看《教师因公出国(境)事宜》。
4、审批通过后,到人才办签订出国(境)协议书、联系院系负责人进行行前谈心谈话等,交人才办备案。
5、上述事项办理完毕,博士后出国(境)前再次向所在院系及人才办报备确认,方可出国(境)。
6、对于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完成报备手续擅自离境的博士后,提交学校研究处理。
7、博士后出国(境)期间,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执行协议内容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