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东南大学教职工出国(境)相关待遇的通知》(校人字[2017]9号),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旅游应放在国家法定假期或学校寒暑假期间。非假期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等特殊原因的须请事假,最长不得超过七天。
其扣减工资数额计算办法为:基础性岗位绩效津贴月标准*请假天数/21(每月按21个工作日计算)。
业务联系: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
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35室,025-52090260
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大厅,025-83792146
根据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东南大学教职工出国(境)相关待遇的通知》(校人字[2017]9号),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旅游应放在国家法定假期或学校寒暑假期间。非假期因参加子女毕业典礼等特殊原因的须请事假,最长不得超过七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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